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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A电视转播权被瓜分

1999-03-07 来源:生活时报 王军 我有话说

3月5日,张吉龙在本次足球工作最后一次通气会上通报了中国足协有关今年电视转播的基本规定的框架。根据这个框架,今年的电视转播权将不会是由一家电视台独家垄断。张吉龙也首次把电视转播强调为是足协的一种财产。

关于今年电视转播权的问题,张吉龙介绍道,方案分三个部分:

其一,1999年全国甲A联赛电视转播报道权由中国足协按全国和地方分别进行转让。在全国范围进行电视转播的电视台购买无线和有线电视转播权,在某一地方进行电视转播的电视台,购买地方电视转播权,两类电视台之间不得相互转让其所获得的报道权;

其二,中国足协将按电视台的性质不同,将电视台分成四个种类,它们是全国性电视台,地方性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和香港卫视。1999甲A联赛电视转播报道权将根据电视台的不同种类进行转让报道权;

其三,凡想购买全国电视转播报道权的电视台,将与中国足协进行洽谈,凡想购买地方电视转播权的电视台,将与各甲A俱乐部进行洽谈。

张吉龙介绍,中国足协上周与中央电视台就电视转播权走入市场进行实质性接触,双方在一些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张吉龙表示,力争在不太长的时间内,使国内联赛电视转播市场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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